桃園縣政府勞動局103年度「青年工讀輔導方案」平時工讀招生簡章
發佈日期 :
2013-11-26
桃園縣政府勞動局103年度「青年工讀輔導方案」平時工讀招生簡章
說 明:
一、 為提供特定對象家庭大專以上學生有安全打工環境及貼補家用機會,特辦理本方案,希冀藉由在公部門工讀體驗職場,及早建立其職涯規劃,培植正確價值觀。
二、 旨揭計畫工讀期間自103年1月2日起至103年6月30日止,薪資以月薪新臺幣2萬元計,參加對象為設籍桃園縣並在學之國內各大專院校一年級以 上夜校學生(四年制技術學院、二年制專科學校一年級以上學生、五專須四年級以上學生),具備下列特定對象身分之一者優先進用:
(一)本人或父母一方為身心障礙者。
(二)生活扶助戶。
(三)由本府社會局轉介之監護學生。
(四)本人為原住民。
(五)特殊境遇婦女之子女。
(六)獨力負擔家計者子女。
(七)中高齡且非自願性離職長期失業勞工子女。
(八)本人為更生受保護人。
(九)家暴及性侵害被害人或其子女。
三、 本案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02年12月13日下午5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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