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勞動局103年度「青年工讀輔導方案」平時工讀招生簡章

發佈日期 : 2013-11-26

桃園縣政府勞動局103年度「青年工讀輔導方案」平時工讀招生簡章

說 明:   

  一、 為提供特定對象家庭大專以上學生有安全打工環境及貼補家用機會,特辦理本方案,希冀藉由在公部門工讀體驗職場,及早建立其職涯規劃,培植正確價值觀。

  二、 旨揭計畫工讀期間自103年1月2日起至103年6月30日止,薪資以月薪新臺幣2萬元計,參加對象為設籍桃園縣並在學之國內各大專院校一年級以 上夜校學生(四年制技術學院、二年制專科學校一年級以上學生、五專須四年級以上學生),具備下列特定對象身分之一者優先進用:

     (一)本人或父母一方為身心障礙者。

     (二)生活扶助戶。

     (三)由本府社會局轉介之監護學生。

     (四)本人為原住民。

     (五)特殊境遇婦女之子女。

     (六)獨力負擔家計者子女。

     (七)中高齡且非自願性離職長期失業勞工子女。

     (八)本人為更生受保護人。

     (九)家暴及性侵害被害人或其子女。

  三、 本案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02年12月13日下午5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