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青年局綜合發展補助
新北市政府青年局綜合發展補助
壹、補助活動項目如下:
一、多元文化:辦理或參與具多元文化性質之人才培力、志願服務及議題
倡導等活動。
二、國際事務:由官方或官方許可之民間組織。於本國以外地區或國家辦
理國際性志願服務等活動。
(但不包括參與純學術性會議或一般性交流活動)
三、職涯發展:辦理協助青年適性揚才之就業銜接課程、訓練、座談、講
座等活動。
四、其他:經青年局認定有助於青年綜合發展之活動。
貳、補助之申請資格如下:
一、學校:新北市境內公私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包括校內學術與行政單
位、正式社團、系(所、院)學會等,除校內學術與行政單位外
,需檢附學校同意書。
二、團體:於本市或中央主管機關登記設立一年以上,且正常運作之政府
登記立案之人民團體。
三、個人:設籍新北市之十五歲至四十歲之自然人,補助項目及費用,以
參與國際事務所需之必要費用為限,未滿18歲者需檢附家長同
意書。
參、申請規範:
一、同一個申請人每年度以補助一案為原則。
二、申請人為學校或為教育、文化、社會福利相關團體,或申請補助之活
動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案補助最高上限20萬整,不限辦理次數,
可分梯次辦理。
(一)具公益性質。
(二)以弱勢群組、身心障礙、低收入戶、原住民、新住民或新住民二代
青年,為參與活動之對象。
(三)三組以上團體為申請人,共同辦理活動。
本補助申請案件之補助金額,青年局得依活動項目之青年參與人數
、活動性質與內容、活動時間及地點、經費預算項目與金額等因素
核給之。
▲ 申請單位需先檢附資料至職涯發展中心齊老師,
經由職涯發展中心彙整後,統一由職涯發展中心寄送至青年局。
* 詳細補助資訊請參照新北市政府青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