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職之光】登錄推薦優秀師生參加2013年第9屆技職之光遴選
發佈日期 :
2013-06-13
【技職之光】教育部訂頒「教育部辦理技職之光遴選及表揚要點」,並請於102年7月31日前至「技職風雲榜」網站,登錄推薦優秀師生參加「 2013 年第9屆技職之光」遴選。
一、教育部 民國102年6月4日 臺教技〈一〉字第 1020085119 號函。
二、教育部為表揚技職校院師生參加國際性技藝能競賽之卓越表現,以及展現技職教育特色與優勢之傑出成就,特辦理技職之光頒獎典禮,公開表揚獲獎師生。
三、請依旨揭要點規定〈詳如附件一〉,於102年7月 31 日前至「技職風雲榜」網站(網址: http://me.moe.edu.tw/award/data/ ),登錄推薦優秀師生參加「2013年第9屆技職之光」遴選,登錄時務必上載相關資料。
四、為利相關推薦資料能即時處理及查證,建請各校按月或即時上技職風雲榜網站登錄競賽得獎資料或優異事蹟,並請一併上傳「學校推薦同意書」,不符推薦程序、推薦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均不予受理。
五、「技職風雲榜」網站登錄推薦優秀師生之項目,計有:
〈一〉學生或教師發揮所學,參加國際性技藝技能競賽,與其他國家參賽者比賽後榮獲大獎之傑出事蹟。
〈二〉同學們參加國內競賽獲獎之傑出事蹟。
〈三〉研發成果作品於國際發明展參展獲獎之傑出事蹟。
〈四〉研發成果展示,或者作品取得專利、技術移轉、商品化成功案例等。
〈五〉各系科單一同學累積考取多張證照的成果。
〈六〉各系科同學們最新考取證照成果,例如技能檢定、專技高普考、全民英檢及其他具公信力之國際證照或民間證照等相關傑出事蹟。
〈七〉學生其他於本職所學專業領域相關之優秀事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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