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學校院外國學生畢業後申請在臺實習作業要點 修正規定
發佈日期 :
2012-11-26
【公告】大學校院外國學生畢業後申請在臺實習作業要點 修正規定
依教育部臺文(二)字第1010213423D號
主旨:「大學校院外國學生畢業後申請在臺實作業要點」第1點、第2點、第5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1年11月23日以臺文(二)字第1010213423C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請 查照。
說明:依據本部本(101)年8月13日研商鬆綁大學校院僑(外)生畢業後申請留臺實習資格門檻事項會議記錄辦理。
詳細請參閱附件。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