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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協助激勵金】公告核定107年度提升高教公共性弱勢協助機制之「弱勢協助激勵金」案。

發佈日期 : 2018-10-13
一、依民國107年06月06日修正之「提升高教公共性弱勢協助機制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項獎勵係由學生自民國107年05月01日起至107年06月30日及09月01日起至107年9月25日,以1062學期出缺勤、成績單及學習心得報告提出申請,經業務單位學生事務處職涯發展中心完成初審後,提報民國107年10月03日本校「107學年度第一次學生事務會議」複審通過,並經簽奉  校長核定在案。
三、本次學生提出申請並經初、複審通過者,計有:
  (一)符合專業輔導課程學習激勵金共計69人次。
  (二)符合實驗室輔導課程學習激勵金共計43人次。
  (三)符合語言輔導課程、活動激勵金共計4人次。
  (四)以上共計116人次,擬核金額總計為新台幣872,000元。

 

四、上述獲補助同學之激勵金,正辦理撥款作業中,作業完成後將全數撥入個人銀行/郵局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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