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修正】修正本校「教學單位職涯輔導推動成效獎勵辦法」
發佈日期 :
2017-12-26
【法規修正】修正本校「教學單位職涯輔導推動成效獎勵辦法」
主 旨:修正本校「教學單位職涯輔導推動成效獎勵辦法」,並自即日起施行,請 查照。
說 明:
一、本校「教學單位職涯輔導推動成效獎勵辦法」修正案,已於民國106年 11 月 22 日經106學年度第四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二、附本校「教學單位職涯輔導推動成效獎勵辦法」〈含修正條文對照表〉各乙份,如附件。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