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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修正】修正本校「學生考取專業證照獎勵等級認定標準表」,並自民國105學年度起施行-

發佈日期 : 2017-06-09

【法規修正】修正本校「學生考取專業證照獎勵等級認定標準表」,並自民國105學年度起施行。

一、本校  民國106年 06 月 09 日  亞院職字第 1061200631 號函。

二、本校「學生考取專業證照獎勵等級認定標準表」修正案,已於民國106年 04 月 25 日經本校「學生專業證照諮詢暨獎勵審查委員會」105 學年度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

三、本次修正係工業管理系新增「ERP 規劃師」等乙張及醫務管理系新增「Big Data Knowledge Today」等六張證照之獎勵標準。

四、附本校「學生考取專業證照獎勵等級認定標準表」乙份,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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