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高雄市政府文化局及所屬機關103年度暑期實習
發佈日期 :
2014-02-10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函
文號:高市文人字第1033013090-0號
主旨:檢送本局及所屬機關「103年度提供大學院校及美國學校學生暑期實習需求表」、「暑期實習申請表」及「學生實習規約」各1份,請 查照。
※申請說明
一、高雄市政府文化局為使各大學院校及美國學校高中部學生有參與文化藝術等實務經驗,俾理論與實務融合貫
通,特提供學生實習機會,實習期間不支付任何報酬、膳宿、交通及保險費用。
二、請有意願申請實習之同學,於103年3月14日(星期五)前填妥附件之申請表,交至職涯發展處實習與就業輔導
組,由學校統一函送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三、高雄市政府文化局將依申請狀況及業務實際需求進行篩選,於4月30日前另函通知核定實習名單。
本案承辦人:實習與就業輔導組 彭小姐 校內分機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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