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修正】「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技藝能競賽

發佈日期 : 2013-04-11

 

 

【競賽法規修正】教育部令修正「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技藝能競賽及發明展作業要點」第3點及第7點,請參考。 

一、教育部 民國102年4月10日 臺教技〈一〉字第 1020036016D 號函。

二、「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技藝能競賽及發明展作業要點」第3點及第7點業經教育部於民國102年4月 10 日以臺技〈一〉字第 1020036016C 號令修正發布。

三、發布令、修正規定及法規修正全部條文,詳如附件。

四、各單位如有規劃於102學年度第1學期選派學生出國參加國際競賽,並擬向教育部申請補助者,請以學校為單位依前開要點規定填列申請表(一項競賽填寫一案),及佐證資料各1式5份,經校內審查及檢視後,連同申請檢核表於102年5月 31 日〈星期五〉前統一由學校函報教育部辦理(以郵戳為憑)。

五、申請國際性技藝能競賽不限案數,案內申請表件可於教育部全球資訊網下載,網址: http://www.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