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獎勵】公告核定105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參與校外專業競賽暨發表獲獎」- 指導教師獎勵案。

發佈日期 : 2018-03-13

【競賽獎勵】公告核定105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參與校外專業競賽暨發表獲獎」- 指導教師獎勵案。

一、依民國106年 11 月 22 日修正之「學生參與校外專業競賽暨發表獎勵辦法」及民國106年 12 月 15 日召開之「學生專業競賽暨發表獎勵審查委員會」106 學年度第一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本案「學生參與校外專業競賽暨發表獲獎」- 指導教師獎勵案前次已核發至104學年度結束,本次修法時曾敘明:「自民國106年01月01日起移出學生事務處辦理,惟其民國106年01月01日前之獎勵案,仍由學生事務處職涯發展中心依本辦法辦理獎勵。」

三、經調閱105學年度第一學期〈至民國105年 12 月 31 日〉核發「學生參與校外專業競賽暨發表獲獎」獎勵名單,共計 40 組,針對指導教師獎勵部分進行初審,再於民國106年 12 月 15 日提報本校「學生專業競賽暨發表獎勵審查委員會」106 學年度第一次會議進行複審。

四、符合指導教師獎勵條件者,共計 18 組,核發獎勵金總計新台幣 28,750.元;另有因與學生共同創作非指導者,不符合原獎勵辦法第七條之規定,共計 19 組及學生自行創作與參賽獲獎,無指導教師,不符合原獎勵辦法第七條之規定共計3組。   

五、複審合格者核發獎勵金部份,刻正辦理撥款作業,預計最遲將於 民國107年 03 月底前全數撥入個人銀行或郵局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