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修正】修正本校修正本校「學生考取專業證照獎勵辦法」及「學生專業證照諮詢暨獎勵審查委員會設置要點」
主 旨:修正本校「學生考取專業證照獎勵辦法」及「學生專業證照諮詢暨獎勵審查委員會設置要點」,並自106學年度起施行,請 查照。
說 明:
一、本校「學生考取專業證照獎勵辦法」及「學生專業證照諮詢暨獎勵審查委員會設置要點」修正案,已於民國106年 11 月 22 日經106學年度第四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二、附本校「學生考取專業證照獎勵辦法」及「學生專業證照諮詢暨獎勵審查委員會設置要點」〈含修正條文對照表〉各乙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