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職再造- 證照】教育部辨理「第二期技職教育再造計畫之策略九」業已公告「105 年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委託、認證或認可證照一覽表」,請各學系推廣並鼓勵師生報考。
一、教育部 民國105年 05 月 02 日 臺教技一字第 1050053927 號函。
二、依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推動教師及學生取得證照及參與技藝競賽獎勵辦法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
三、教育部民國104年 12 月 14 日臺教技一字第 1040166253 號函檢送105年證照一覽表暨公告影本。
四、請各學系推廣鼓勵師生報考旨揭證照,以提升師生取得證照之品質,教育部將於下半年請各校填報成果並表揚推廣績優之學校。
五、本案證照一覽表請逕上教育部產學合作資訊網查閱 http://www.iaci.nkfust.edu.tw/Industry/CP.aspx?s=276&n=2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