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照獎勵】公告核定104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考取專業證照」獎勵案。

發佈日期 : 2016-04-20

【證照獎勵】公告核定104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考取專業證照」獎勵案。

一、依民國104年 10 月 28 日修正之「學生考取專業證照獎勵辦法」、民國104年 11 月 25 日修正之「學生考取專業證照獎勵等級認定標準表」辦理。

二、本梯次獎勵申請案,其獎勵期間為民國104年 08 月 01 日起至105年 01 月 31 日止取得之專業證照,經業務單位職涯發展處證照與競賽組完成初審後,於民國105年 04 月 01 日召開本校「學生專業證照諮詢暨獎勵審查委員會」104 學年度第二次會議複審通過,並經簽奉 校長核定。

三、本梯次學生提出獎勵申請並經初、複審通過者者,計有:

  〈一〉符合政府機關核發乙級證照 15 張、丙級證照 07 張。 

 〈二〉符合國際認證核發之等同乙級證照214張、等同丙級證照計有0張

 〈三〉符合其他民間核發之等同乙級證照423張、等同丙級證照計有 48 張。

  〈四〉補發前學期誤列等同丙級證照之差額獎勵 37 張。

 〈五〉以上總計744張,擬核發獎學金總計為新台幣692,600元。

四、獎勵核定統計表及核定名單,詳如附檔。

五、上述獲獎同學之獎勵金,正辦理撥款作業,預計最遲將於 05 月底前全數撥入個人銀行/ 郵局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