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獎勵】公告核定102至103學年度「學生參與校外專業競賽暨發表獲獎」- 體育類及語文類競賽指導教師獎勵案。
一、依民國104年 06 月 03 日修正之「學生參與校外專業競賽暨發表獎勵辦法」〈詳如附件一〉增訂第七條之一:
「前條指導教師獎勵部分,適用於體育性、語文性競賽,並由共同學群群教師評審委員會審定。」
二、依民國104年 04 月 22 日亞院職字第 1041200426 號函說明二:
「本校『學生參與校外專業競賽暨發表獎勵辦法』修正後第七條指導教師獎勵部分,追溯自民國103年01月01日起適用。」之規定辦理。
三、經體育室提供102至103學年度「學生參與校外專業競賽暨發表獲獎」
- 體育類及語文類競賽指導老師獎勵名單共計 12 組〈詳如附件二〉,經其於民國104年 09 月 24 日提報「104 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共同科學群級教評會〈會議紀錄詳如附件三〉審議,決議照案通過。
四、複審合格者共計 12 組,核發獎勵金總計新台幣31,800.元,正辦理撥款作業,預計最遲將於民國105年 01 月底前全數撥入個人銀行/ 郵局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