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申請】【第二次公告】同步辦理教師指導學生參與「校外專業競賽獲獎」之獎勵案,請記得提醒受指導之學生申請獎勵並上傳申請佐證及相關文件 !!

發佈日期 : 2015-09-16

獎勵申請】【第二次公告】同步辦理教師指導學生參與「校外專業競賽獲獎」之獎勵案請記得提醒受指導之學生申請獎勵並上傳申請佐證及相關文件 !!

一、職涯發展處受理104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參與「校外專業競賽獲獎」之獎勵申請,至 104/09/30 截止 !!

二、凡 104/02/01 104/07/31 在學期間參與「校外專業競賽獲獎」之同學,請最晚於 104/09/30 至「個人入口網站〈Portal〉」系統完成線上申請,並上傳佐證及相關文件資料完畢,逾期將不再受理獎勵申請。

  「個人入口網站〈Portal〉」申請網址: https://portal.oit.edu.tw/ -->學生事務-->獎學金頁面左方功能即可。

############# 重要!重要! #############

三、若為本校103學年度畢業之「畢業生」同學:

   請於完成離校手續之前登入「個人入口網站」後,線上即時提出申請即可,職涯發展處將於 1041 學期統一審查與發放獎勵。

############# 重要!重要! #############

四、若競賽獲獎之時間為 104/08/01  以後同學:

  請於 104/11/01  之後登入「個人入口網站」後採線上即時提出申請,職涯發展處將於 1041 學期統一審查。

五、注意事項:

   1. 依規定受指導之學生有提出申請且獲通過獎勵時,指導教師始可併案核發獎勵金。

   2. 依規定指導教師與受指導之學生共同參與「校外專業競賽獲獎」時,歸屬研究發展處教師個人記點獎勵,不再核發指導教師獎勵金。

   3. 如有任何疑問者請至方城 50105  洽職涯發展處證照與競賽組張育芬助理,校內分機1922